工商時報 李培芬 2014年01月24日
做不到規模,算什麼連鎖!面對規模的挑戰,開放加盟成為連鎖業者心中擺盪的天平,一邊是穩健成長的直營、一邊是快速發展的加盟,經常左右為難。
選擇加盟怕管理不好;選擇直營憂心速度太慢,其實加盟不是管不好的藉口;直營也可以兼顧速度,重點都在於獲利能力。
加盟者如果賺不到錢,甚至虧損累累,標準再好、管理再優,也是惘然,加盟者退場是必然,若加盟者總是退場,就算招商能力強,新店開得快,不出百店也會崩盤。
換直營的角度,連鎖由於能創造現金流,通常有一定獲利能力的店,平均3家店的現金流,即能支持開1家新店,所以先籌措開10家店的資本,獲利運轉的總部,即可發揮乘數效應以發展。
這也印證王品集團戴勝益董事長所說:月獲利低於50萬元的店,沒有繼續經營的價值(指平均開店成本在600萬左右的店)。
那又為什麼超過7成的連鎖總部,會選擇開放加盟?更有唱衰者言:若開店能賺錢,總部自己開就好,何必分別人賺!
其實連鎖業中,有3成的業者是創業服務業,以教人開店、協助開店為主要經營項目;也有4成的業者發展連鎖是為供貨,因此真正經營品牌通路業者不過3成,也就是說,這3成的業者才需要涉入店務管理。
當然也有業者是從教練、開店、供貨到管理,逐步提升走向品牌經營,所以連鎖不必然要管理,加盟其實也可以管得好!
開放加盟的目的有三:一為人才、二為速度、三為資金,資金序列最後是因為取得資金,也為提速,若純粹有資金需求,應先提高現金流或盈益率,再啟動加盟為宜。
加盟的目的,是為加速建立通路規模,實現品牌連鎖效益。
以台灣最大連鎖通路7-11超商而言,近5,000家連鎖店中,加盟店近9成,採高控管的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,管理水準與直營店相同,證明加盟店也可以直營化管理。
7-11開放加盟就是為了取得人才,因為付薪水請不到24小時投入的員工,但換成創業老闆,自然會為自己的事業全年無休。
前7-11營運長謝健南接掌85度C總座後,計劃將加盟模式提升為特許加盟,藉集攏盟店的現金流,創造更大的總部營運綜效,其實有利於提升兩造的獲利能力,可說是一雙贏策略。
但其在收緊控管度的同時,換約的陣痛期無法避免,此時總部要懂得先讓利。
加盟是帶著一群老闆打戰,直營是帶一群員工打戰,其實是老闆或是員工不是重點,重點是要形成夥伴關係,即全體利益一致,若彼此爭食,僅是內耗即可拖垮連鎖體系,經營者必須慎思慎行!
(本文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秘書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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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后記〕
○文/傅安國
談到人的管理,在此就可分為員工管理與老闆管理。這2者間有何不同?
員工:因為在角色扮演上多是以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控管方式,因此,經營者必須有完整的人事管理辦法,搭配可以提升向心力與積極度的「紅蘿蔔與鞭子」〈如績效達成獎金,升遷,調降職,扣點〉的權宜配套與將所謂「天下有不散宴席」的入席時間拉長的措施(如員工認股,合作開店),如此大抵可完成大部分應有的運作模式。
老闆:加盟店的老闆!在其背景和”投誠”動機的基礎上就和員工有著截然不同的立場。所以,在管理上當然也有其不同應對技法。創業的目的必是將本求利的賺錢(員工是投資時間和所學所知換取固定收入;創業者還多付出了一筆為數不小的資金,欲換取比當員工還多的利潤。),總部和加盟者之間的「溝通、共識、相互給予(情資汗如何有效獲利的know how及know why)與支持」就更加格外地重要。凡能強化此區塊的內涵(業主和其店幹部培訓、行銷協辦、業界或友店觀摩、交心會議、不良店拯救、激勵促進.....)都需規劃涉獵、持續給力。
人,是有其獨立思考的高等動物本不易於”管理”。所以,無論員工或老闆,經營者都得更加地竭殫心力的妥善布局,為品牌遠景的實踐而堅持不怠才是明智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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