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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址飲料店的前身也是間紅茶飲料專賣店,開業期約半年左右吧,就換了圖例中的《幸福》。
《幸福》在一中商圈內經營了頗長時日,是一小小的攤車,但購茶人潮卻相當多(Ps:開業初期約3~4個月吧?還是間人龍排隊店呢)。
同樣在國小對面的三角窗地點,為何如今會有2種不同的經營態勢?小編觀察這2者經營相較的淺見如下。
○以店養店較易建立客情:
透過一中商圈的原消費族群,服務員可以引薦,拉至現址”交關”(閩)。
○招牌鮮亮顯度足:
《幸福》色調極其搶眼,尤其晚上更是”亮”。
○原店陷入惡性循環中難自救:
營收出現下滑趨勢時,並未見到原店想方設法的營收拉抬動作,但見服務人數一直減少到僅剩1人!1人?!豈有服務品質可言。
○服務熱情二相落差:
一邊一國感受天攘地差。生意好,從員自較有”幹勁”,消費者上門自有招呼聲浪起。反之,1人服務與誰互動商議(打氣?聊天?)?
○見賢思齊焉:
85度的C的逢8,18,28與每年的8月5日固定活動。7-11的7月11日活動.....。雖然該店沒有品牌名稱上的數字連動,但卻仍以每月固定20日的優惠活動引客忠誠的愛上它。
密西根大教授提區(Noel Tichy)所倡導的《可傳頌心得》中載述了「領導人不該有的11個行為」中有這一條『變成公司接受新想法或改變的障礙。』成功有法,失敗有因,經營者當仁不讓於此法此因的”製作”者!明天起?你將會是成功法還是失敗因的作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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